✦申請條件:
需符合畢業條件方得提出申請
1.修業年限內提出,且為在學身份
2.修滿規定科目、學分數與修習規範者
3.完成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並修業成績及格取得修業證明
4.至少於一場學會所舉辦之學術研討會以第一作者發表論文(口頭或海報)
※相關辦法請見《中山醫學大學心理學系臨床心理學碩士班修業辦法》
✦申請流程(務必確定口試日期、時間及口試題目):
1.提供臺灣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修課證明(紙本或電子檔)
2.學生資訊系統→論文考試申請→資料送出(送出前請確認無誤,送出後即無法更改)→完成後列印「參加論文考試申請書」考生本人簽名後給指導教授與系主任簽名
3.繳交「畢業論文發表證明單、論文考試申請書」至系辦公室始完成手續
※口試地點請先填寫正心樓,系辦公室會再另告知口試教室
※口試委員人數
(1).校外委員1人(需助理教授以上)
(2).校內委員2人(指導教授為當然委員)
※向校外口試委員詢問資料時請一併詢問是否需要發公文或電子聘書(紙本聘書於口試當日給)
※請口試委員提供以下資料(依學生資訊系統所列為主)
(1).個人資料:服務學校與系所、職稱(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教師證字號、學歷(博士)、身份證字號、戶籍地址(簽領口試委員費用需要)、通訊地址、通訊電話
(2).口試費轉帳帳號資料(含轉帳銀行、分行與帳號),並提供存摺封面影本(會計室有帳戶資料者免附)
(如果委員有彰銀帳戶請提供彰銀,若非彰銀帳戶會被扣除手續費用15元)
(3).請告知委員會於口試結束後由學校轉帳至委員戶頭,所以需要請委員提供以上資訊
✦口試前幾日自行於學生資訊系統列印表格
1.論文通過考試委員簽名單(需附於論文首頁)
2.門牌海報
3.指導教授簽名單一張(待論文印出後親筆簽名)
✦口試前幾日或當日向系辦領取表格
1.口試費用簽收單
2.碩士論文口試評分表-3張
3.論文口試結果通知書-1張
4.口試委員聘書(需提前一個月向辦公室登記口試,方可進行聘書申請)
5.口試程序表
✦口試當天需準備:
1.門牌海報(貼口試教室門口,請至系統列印)
2.口試前領取的五種表格
3.論文通過考試委員簽名單
4.記錄委員提問及回覆問題,並於口試後繳交「口試委員提問及回覆紀錄」(無規定格式)
5.其他(自行準備)
✦離校手續
口試後,列印離校手續單(【學生資訊系統】→【論文考試申請】→【文件下載區】):
2.紙本裝訂:繳交兩本至圖書館(♦國家圖書館及學校圖書館各留存一本,依圖書館規定為主)
論文相關格式依圖書館規定
3.繳交資料至系辦
(a).口試委員提問及回覆紀錄表紙本、中文摘要、英文摘要、論文集摘要資料
(b).光碟片,內含檔案:口試委員提問及回覆紀錄、中文摘要、英文摘要、
論文集摘要集、論文全文
※離校手續請於學期最後一天之前(7月底或1月底)辦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