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友分享】毒癮是一種慢性病—需要臨床心理師陪伴戒癮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12-26

毒癮是一種慢性病需要臨床心理師陪伴戒癮

撰稿: 陳宣羽 臨床心理師

1039月踏入中山醫大心理系開始,就注定成為心理人,當時的我沒想太多,只知道我對人們的心理狀態、思考與行為感興趣,而心理師養成漫漫長路就此展開。107年順利考取中山醫大臨心所,因為在熟悉的老地方唸書,有溫暖的教師群陪伴,而感到安心自在,110年終於拿到畢業證書,同年考取心理師執照正式踏入臨床工作,心中對於最美老闆「淑玲老師」充滿著無比的感謝!也期許自己能成為一位「溫柔而堅定的心理師」。

2年前開始了藥癮治療心理師的職涯,當時我對於毒癮者的想像是「犯罪」「牛鬼蛇神」「Netflix火紅影集-絕命毒師」,這些畫面讓我對於這份工作感到緊張與無助,而且學校老師沒教過怎麼輔導他們!直到開始接受訓練,參與繼續教育課程,慢慢建立正確的知能,才逐漸以「疾病」的觀點看待藥酒癮議題,但也很快就發現,這條路比想像中艱困

藥酒成癮在DSM-5裡稱為「物質使用障礙症」(substance use disorder),同時也是我國《精神衛生法》明定的精神疾病。由於毒品、酒精是作用在大腦中樞神經系統,不論是物質中毒或戒斷症狀,都可能誘發精神/情緒症狀,例如幻聽、多疑、憂鬱、焦慮、衝動、失眠等等;反過來看,罹患憂鬱症、躁鬱症、焦慮症、失眠等精神疾病的患者也增加暴露在物質成癮的風險下,個案可能因為問題解決或壓力/情緒調適技巧不足,使用物質逃避/紓壓,但又缺乏有效停止使用的策略而有機會成癮。物質成癮會改變我們的大腦神經迴路,導致強迫性使用(控制能力受損),無法完成工作、學校、或家庭主要角色任務(社交損害),且明知會傷害身體/心理的情況下仍反覆使用(有風險的使用),甚至衍生各種犯罪問題。因此成癮問題是一種「大腦慢性疾病」,身為醫療人員,無論患者有罪與否,我們更關心的是他的治療與處遇。

我服務的對象是被地檢署檢察官判定「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處分者」,個案若能在緩起訴期間完整接受戒癮治療,並且定期驗尿皆呈陰性反應,就不用進勒戒所,能在社會維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以預防復發為導向的心理治療能協助個案學習辨識用毒高危險情境並擬定因應策略,學習壓力調適技巧及情緒因應策略,改變有毒的生活模式,逐步建立健康的生活型態與人際關係。

有好多的理論與技術能夠協助,但個案不配合也沒有用!「建立治療關係」是最重要的一步,以「真誠、同理接納、但堅定且有界限」的態度跟個案建立合作關係,強化個案的自主性與改變動機是第一步。面對光(改變),陰暗面就會顯露出來,這是件恐怖的事情,因此改變是困難的,需要勇氣去面對,也需要耐心的陪伴與支持。

至今我仍常想起授袍那天,自我期許成為一位「溫柔而堅定的心理師」,現在我做到了多少呢?各位學弟妹們,是否也對於未來職涯有些期待與想像?「勇於嘗試,莫忘初衷」是一句老掉牙但也無比誠懇的忠告,心理師可以發揮價值的地方有很多,進入臨床後也會經歷很多「學校沒教的事」,期待學弟妹們能在未來找到屬於自己的目標與志業,放膽去做,try and 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