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心理學實習機構認定
最後更新日期 :
2018-11-22
中山醫學大學心理學系暨臨床心理學碩士班
臨床心理學實習機構認定說明
2017/12/5
臨床心理學實習機構的認定悉依心理師法施行細則與衛福部規定辦理。
一、依心理師法施行細則第1-1條, 實習地點為「經教學醫院評鑑通過,得辦理臨床心理實作訓練之醫療機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101
二、請注意,該醫療機構
臨床心理類科
必須列於教學醫院評鑑合格名單,評鑑結果
3
年內有效。最新有效合格名單請至衛福部醫事司網站查詢。
https://dep.mohw.gov.tw/DOMA/lp-949-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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